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文艺术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保证推免生质量,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政文〔2025〕28 号)、《人文艺术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部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学部成立由执行部长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学部书记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纪检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部、学院相关领导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负责依据学校管理办法制订本学部推免生遴选管理办法;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统筹和推进;审议推免生名额分配和拟推免生名单。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教学服务中心。

推免生素质考核工作组由学工部指定的工作组负责,成员由相关书院领导、辅导员代表组成,负责推免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核算推免生素质成绩。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刘英杰

副组长:刘娟娟  桓晓红  刘丹  陈学书  姬海冰  

成  员:白  桦  司海迪  杜方伟  李伯娟  

(二)推免生遴选纪检工作小组

组  长:孙海平

副组长:余秋咏

成  员:张媛媛  任丙超

(三)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

组  长:郝青青  张永博

成  员:张媛  王雪童  汤灿

(四)各学院成立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工作小组和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监督工作小组,负责依据本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细则组织实施。

(五)推免工作在学部推免生遴选纪检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二、推免对象和推免名额

(一)学校推免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人文艺术学部2026届推免名额由学校分配,共计22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部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特点及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

三、推荐条件

(一)按学校要求,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1.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2.勤奋学习,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完成大学前6学期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限选课教学任务,必修课、限选课无仍不及格课程,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加权平均学分绩点 3.0 以上(含 3.0),并且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 分以上,或托福成绩 80 分以上。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校建立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由教务部对符合《人文艺术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学生,按以下办法核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名。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90%+S(素质成绩)*5%+T(特殊学术专长成绩)*5% 其中:

1.学习成绩(X)根据学生前6 学期所有主修课程首次考核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进行核算。

2.素质成绩(S)是指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素质成绩由学校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根据学生互相评议、日常表现等方面综合确定。

3.特殊学术专长成绩(T)是综合评价学生科研潜质取得的成绩,该成绩由各学院依据本学院制定的学术专长认定办法进行评定。

四、推荐程序

(一)人文艺术学部各学院按照《人文艺术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办法,于推荐遴选工作启动前向学部备案,学部通过后向本学部全体学生公布,并于推荐遴选工作启动前报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经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学部公布推荐名额,8月21日前公布各专业(方向)排名前20%学生。

2. 8月22日之前,学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拟定推免工作通知(包括推免生条件、考核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和具体工作程序等),报教务部备案,并在学部网站进行公布。

3.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以学部为单位划分若干工作小组。2026届推免生素质成绩核算工作继续沿用原学院素质成绩核算办法,由各工作小组整理后于8月22日之前在学、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4. 8月25日-8月28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材料;各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需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结果,须在学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公示完成后由学部向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结果。

5. 8月25日-8月28日,学生按照素质考核工作组要求提交素质成绩认定材料,素质考核工作组对学生素质成绩进行核算,并在学部、学院网站上对素质成绩核算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由素质考核工作组将结果提交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学习成绩、素质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复审成绩证明材料核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材料复审结果,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等额推荐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学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推免生名单表》(见附件2),同时向教务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由选工作组组长和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7. 9月7日之前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8.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9.推免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五、监督和申诉

(一)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部、学院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学部、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三)学生对推免工作资格审查、学术专长成绩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宜、事实、证据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向相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和申诉,学院应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如学生继续存有异议,也可向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事实给予及时回应和处理。确实存在问题的,上报学校,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

学部监督电话:15136460065

学部邮箱:ysxyjxb2021@163.com

教务部电话:0371—86158309

邮箱:hncdjwk@huel.edu.cn

教务部监督电话:0371—86155836

邮箱:hncjzfdxjw@163.com



                            人文艺术学部

                           2025年8月22日


(初审:樊鹏飞  ;复审:李伯娟;终审:陈学书)